在商业活动中,企业或个人收购股权的情况时有发生,而收购股权所获得的收益该如何纳税,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明确股权收购收益的性质
收购股权后产生的收益,可能包括持有期间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转让股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等。不同性质的收益,纳税规定有所不同。比如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一般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相关税率纳税,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转让股权收益的纳税情况
当转让股权取得收益时,对于企业来说,应将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合理费用包括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等。
特殊情况的纳税处理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纳税规定也会有相应变化。例如,企业重组过程中涉及股权收购的,如果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比如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等条件,那么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递延纳税。
收购股权收益的纳税情况较为复杂,要根据收益的具体性质、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以及是否处于特殊情况等因素来综合确定纳税方式和金额,准确依法纳税,才能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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