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如何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是不少企业财务人员关心的问题。毕竟这关系到企业的税务成本以及财务处理的准确性。
明确可抵扣范围
首先要清楚哪些在建工程相关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一般来说,用于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等,只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在符合规定条件下是可以抵扣的。例如企业新建厂房,购买的建筑材料、支付的设计费用等,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满足后续条件时就能用于抵扣。但要注意,如果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比如企业专门为职工修建的食堂等福利设施,相关支出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
把握抵扣时间
对于在建工程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也有明确规定。按照相关政策,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需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剩余40%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而是一次性全额抵扣。这里要注意政策的适用时间节点以及自身企业在建工程具体情况来准确把握抵扣时间。
正确进行账务处理
在账务处理方面,当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时,要准确记录。比如购进用于在建工程的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借记“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分2年抵扣的情况,在第一年抵扣60%时按上述正常分录处理,而对于剩余40%待抵扣进项税额,要先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到第13个月可抵扣时,再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准确的账务处理能保证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以及税务申报的合规。
了解在建工程如何抵扣,要从可抵扣范围、抵扣时间以及账务处理等多方面入手,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并严格执行,这样才能让企业在税务处理上不出差错,合理降低税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