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常常会遇到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而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提也让不少人感到困惑。那么资产减值损失究竟如何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呢?
首先要明白,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经过对资产的测试,判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确认的相应损失。当出现资产减值损失时,会计上是按照减值后的账面价值来核算的,但在税法上,通常不认这个减值损失,还是按照原来的计税基础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这就导致了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了差异,而且这种差异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为未来资产实际处置或者折旧、摊销等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多扣除这部分之前未在税法上认可的减值损失,从而会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而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针对这种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定的。具体计提的金额,就是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乘以未来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比如说,企业某一项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损失100万元,假设税法规定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不变,那么就产生了10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未来期间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是25%,那么应当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100×25%=25万元。
在实际的账务处理中,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时,一般的会计分录为: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这样就完成了从资产减值损失到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整个财务处理过程。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关键在于准确识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按照适用税率进行计算,同时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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