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经常会涉及到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而加速折旧作为一种特殊的折旧方法,能让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那么加速折旧究竟是如何计算的呢?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常见的加速折旧方法。它的计算思路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
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这里要注意的是,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要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比如,企业有一项固定资产,原值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首先计算年折旧率,按照公式可得年折旧率为2÷5×100%=40%。第一年的折旧额就是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也就是原值100万元)乘以年折旧率40%,即100×40%=40万元。到了第二年,账面净值变为100-40=60万元,折旧额则为60×40%=24万元。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两年要考虑扣除预计净残值后平均摊销。
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是加速折旧常用的计算方法。它是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来计算折旧率,然后用该折旧率乘以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来确定折旧额。
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例如,还是上述那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那么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就是1+2+3+4+5=15。第一年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所以年折旧率为5÷15×100%≈33.33%,折旧额就是(100-5)×33.33%≈31.67万元。第二年尚可使用年限变为4年,年折旧率为4÷15×100%≈26.67%,折旧额为(100-5)×26.67%≈25.34万元,依此类推逐年计算。
不同的加速折旧计算方法各有特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固定资产的性质、使用规律等因素来选择合适的加速折旧计算方法,以便更合理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利润和税负等。
加速折旧的计算主要通过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方式来实现,企业要准确把握其计算要点,结合自身需求灵活运用,从而更好地进行财务处理和经营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