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买一送一”这样的促销方式。比如去商场购物,看到某品牌衣服搞活动,买一件上衣就送一条同款围巾。那么从会计的角度来看,这种“买一送一”的情况该如何确认收入呢?
确定交易实质
首先要明确“买一送一”并非是无偿赠送。虽然表面上是送了一件商品,但实际上这是一种捆绑销售的策略。以刚才的买衣服送围巾为例,顾客购买上衣的同时获得围巾,是基于购买上衣这一前提条件,整体可看作是一个包含了上衣和围巾的销售组合。
分配交易价格
在确认收入时,需要将总的销售价格合理分配到所销售的各个商品上。假设上衣标价500元,围巾标价100元,现在搞“买一送一”活动总价还是500元。那么就需要按照各自的公允价值来分配这500元的交易价格。上衣公允价值占比为500÷(500+100)=5/6,围巾公允价值占比为100÷(500+100)=1/6。所以上衣应确认的收入为500×5/6≈416.67元,围巾应确认的收入为500×1/6≈83.33元。
确认收入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当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时,按照上述分配好的金额分别确认上衣和围巾的收入。比如顾客已经付款,商品的控制权已经转移给顾客,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等条件都满足时,就可以确认收入了。
从会计角度处理“买一送一”的情况,关键在于认清其交易实质是捆绑销售,然后合理分配交易价格,并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按照分配好的金额确认各商品的收入。这样才能准确地在财务报表中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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