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有时会出现货物被退回的情况,而此时增值税票已经开具了,这可让不少商家头疼不已。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妥善处理呢?
当月开具增值税票且货物退回的处理办法
如果是在当月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而后发生货物退回的情况,处理起来相对较为简单。销售方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中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处理。不过这里要注意几个要点,首先要确保发票联、抵扣联都还在自己手中,没有交给购买方;其次,购买方也没有对这张发票进行认证抵扣操作。满足这些条件后,就可以顺利作废发票,就好像这张发票从来没有开具过一样,后续也无需再针对这张发票涉及的货物退回情况做特别的税务处理了。
跨月开具增值税票且货物退回的处理办法
要是遇到跨月了才发生货物退回,而增值税票已经开具的情况,那就不能简单地作废发票了。此时需要通过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处理。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先由购买方在其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写这个信息表的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写相关内容哦。如果购买方已经将发票认证相符了,那么信息表上就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要是购买方还没有认证发票,但是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回了,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方也需要先填开信息表,不过填写的时候要注明对应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等关键信息。
销售方在收到购买方上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就可以凭借此表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开具出来的红字发票,其金额和税额等都是负数,这样就可以把之前开具的正数发票的影响给冲减回去,从而正确反映出因为货物退回而导致的业务变化情况。
特殊情况的处理
有些特殊情况也需要特别留意。比如购买方虽然已经认证了发票,但是后来又发生了退货等情况,并且购买方已经将发票做了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销售方同样是要根据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来开具红字发票的。另外,如果在开具红字发票的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等问题,不要慌张,可以及时联系当地的税务机关或者相关的开票软件服务提供商,寻求他们的帮助来解决问题。
当货物退回而增值税票已开时,要根据是当月还是跨月开具发票以及购买方对发票的处理情况等因素,采取合适的处理办法,正确处理税务事宜,这样才能确保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处理符合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