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纳税申报过程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的填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许多企业在面对这一表格时,可能会感到困惑和不知所措。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该表格的填写方法。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在企业所得税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法规,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在填写跨年度纳税调整表时,首先需要明确企业当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总额以及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然后,计算出当年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即销售(营业)收入的15%。将实际支出与限额进行比较,如果实际支出未超过限额,则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如果实际支出超过限额,则超过部分需要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在填写表格时,要按照表格的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例如,在“本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栏中,填写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金额;在“本年度销售(营业)收入”栏中,填写企业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金额;在“税收规定的扣除率”栏中,填写15%;在“本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栏中,填写销售(营业)收入的15%;在“本年度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栏中,填写实际支出超过限额的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支出必须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并且要有合法的凭证作为依据。否则,这些支出可能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填写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需要企业认真核算相关数据,严格按照法规和表格要求进行填写,以确保企业的纳税申报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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