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常常会出现一种情况,那就是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混合销售。那面对混合销售,企业该如何纳税呢?这可让不少经营者感到困惑,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混合销售的界定
要明确混合销售如何纳税,首先得清楚什么是混合销售。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这里所说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而且强调的是一项销售行为,也就是说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之间有着紧密的从属关系,比如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安装服务就是从属于空调销售这个主要行为的。
纳税原则
对于混合销售的纳税,一般是按照企业的主业来确定税率进行纳税。如果企业是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且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那么其混合销售行为就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反之,如果企业是以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为主,并且兼营货物销售的,那么其混合销售行为就视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这里判断主业的标准通常是看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比重,哪个占比大,就以哪个为主业来确定纳税方式。
特殊情况说明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原来缴纳营业税的行业陆续改为缴纳增值税。在这之后,很多原本属于混合销售缴纳营业税的情况,都转变为统一缴纳增值税了。但在实际业务处理中,还是要根据具体的业务性质、相关政策以及税务部门的规定等来准确判断纳税方式,不能一概而论。
企业在面对混合销售行为时,要准确界定其是否属于混合销售,然后根据自身主业情况以及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来合理确定纳税方式。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企业在纳税方面合规合法,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混合销售的纳税问题虽有一定复杂性,但只要掌握了其界定、纳税原则以及关注特殊情况,企业就能正确应对,保障自身经营活动在税务方面的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