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税务处理中,“营改增”之后,进项税的抵扣问题成了不少财务人员关注的重点。准确理解和把握进项税如何抵扣,对企业合理降低税负、规范税务操作至关重要。
明确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
“营改增”后,并非所有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都能抵扣。一般来说,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购进服务等所产生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比如购买原材料用于生产产品,其对应的进项税就可用于抵扣销项税。但像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要特别注意区分业务用途,准确判断是否属于可抵扣范畴。
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
要实现进项税的抵扣,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常见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完税凭证等。企业在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及时索取并妥善保管这些凭证。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例,发票上的信息要填写完整、准确,包括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同时发票需经过认证相符后才能作为抵扣的依据。如果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是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的。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抵扣
进项税的抵扣有时间和程序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应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企业需先将缴款书信息上传比对相符后,再按规定申报抵扣。如果错过了规定的时间或未按正确程序操作,即使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也可能无法顺利实现进项税的抵扣。
企业在“营改增”后,要准确掌握进项税的抵扣方法,明确可抵扣范围,取得合法凭证,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操作,这样才能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合理降低企业税负,保障企业税务处理的规范与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