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财务工作中,红字发票的填开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但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并不清楚红字发票是怎么填开的。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红字发票填开的前提是发生了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在这些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首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如下: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其次,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流程相对简单一些。如果是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红字发票的填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流程和方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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