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遇到发票已经认证的情况,该如何准确进行计账呢?这是很多财务人员需要明晰的重要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一说。
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
发票已经认证,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采购业务取得的发票,一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根据采购物资的具体用途和性质确定),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例如,企业采购一批原材料,取得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0000元,增值税额13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那么记账分录就是:借记“原材料”10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元,贷记“银行存款”11300元。
特殊情况的计账处理
有时候可能会出现发票先认证后入账等特殊情况。比如当月发票已认证,但相关物资还未入库,这时可先借记“在途物资”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等物资入库后再将“在途物资”转入“原材料”等相应科目。
另外,如果是发生退货等情况,且发票已认证,购买方要在开票系统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上传审核通过后,销售方据此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比如原来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现在则要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原材料”,同时借记“原材料”(红字),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发票已经认证后的计账要依据具体业务情况,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准确进行处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和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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