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买一送一”的促销方式屡见不鲜。消费者往往觉得这种方式很划算,能以一份的价格拿到两份商品。但对于商家-这里面涉及到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买一送一”该如何纳税呢?
明确“买一送一”的性质
从税务角度看,“买一送一”并非简单的赠送行为。实际上,它可以理解为一种捆绑销售。商家是以销售一件商品的价格,同时卖出了两件商品。比如,一件衣服售价100元,“买一送一”时,消费者花100元得到了两件衣服,这两件衣服都应看作是销售出去的商品,而不是一件是销售,另一件是无偿赠送。
增值税的缴纳
在增值税方面,既然“买一送一”是捆绑销售,那么就应该按照总的销售额来计算增值税。仍以上述衣服为例,两件衣服总的销售额其实就是消费者实际支付的100元。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00÷(1+13%)×13%≈11.50元。这里要注意,不能把其中一件衣服看作是赠送而不计入销售额来计算增值税,必须将两件衣服视为整体销售来准确核算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对于企业所得税,同样要把“买一送一”看作整体销售行为。企业应将总的销售金额在两件商品之间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以确定每件商品的销售收入。比如还是那件100元“买一送一”的衣服,可能按照成本或者市场公允价值等合理方式,将100元分摊到两件衣服上,分别确定每件衣服的销售收入,然后再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扣除成本、费用等后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买一送一”这种常见的促销手段在纳税上有其规范的处理方式。商家不能简单地认为赠送的部分就无需纳税,而应准确按照捆绑销售的性质,分别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方面做好正确的纳税核算,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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