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中,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情况的重要报表。其中,存货的减少这一项该如何准确填列,常常让不少人感到困惑。
存货的减少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填列,主要涉及到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部分。当存货减少时,意味着企业在本期销售出去的存货多于购进的存货(这里暂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如存货的盘亏、毁损等)。从现金流量的角度来看,存货的减少通常会带来现金的流入,因为存货销售出去会收到相应的货款。
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采用的是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存货的减少金额通常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予以反映。比如一家生产服装的企业,本期初存货有100万元,期末存货变为80万元,存货减少了20万元。这20万元的存货减少,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企业销售了部分原本的存货库存,而销售这些存货所收到的现金就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里有所体现(当然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的销售收款情况等进行准确调整)。
但要是企业存在赊销等情况,即销售出去的存货并没有全部立刻收到现金,那在填列时就不能简单地把存货减少的金额直接等同于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额。此时需要结合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往来款项的变动情况来综合分析填列。例如企业虽然存货减少了20万元,但其中有10万元是赊销出去的,那实际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里反映的因存货减少带来的现金流入可能就只有10万元(假设不存在其他影响因素),另外10万元要等后续收到款项时再体现在相应的现金流量中。
另外,如果存货减少是因为存货发生了盘亏、毁损等非销售原因,那这部分存货减少就不能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这种情况下,存货的减少一般不会带来现金的流入,通常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中与销售相关的现金流入项目填列,不过可能会在其他项目(如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等项目,具体要看导致存货减少的实际情况及报表编制规则)中有所体现或进行相应说明。
准确填列现金流量表中存货的减少并非简单直接的事情,需要充分考虑存货减少的原因、销售收款方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等多种因素,这样才能确保现金流量表准确反映企业的现金流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