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有时会存在未开票收入的情况,比如向个人销售小额商品未开具发票等。那这部分未开票收入该如何报营业税呢?这是不少企业财务人员关心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一说。
明确未开票收入的界定
未开票收入就是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劳务等经营活动,取得了收入,但是没有开具发票的情况。它在本质上依然属于应税收入,需要依法进行纳税申报,不能因为没开发票就忽略不计。
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般来说,按照相关税收法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判断是否要申报纳税的关键节点。比如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等。对于未开票收入,同样要依据对应的销售方式等来准确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旦纳税义务发生了,就需要在相应申报期申报纳税。
填写纳税申报表
在申报营业税时(虽然现在营改增后多数是增值税申报,但曾经营业税申报也有类似思路),要准确在纳税申报表中反映未开票收入。通常会有专门的栏位用于填写未开票收入金额等相关数据。企业需要如实将未开票收入按照应税项目分类,准确填入对应的栏位,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完整。
留存相关凭证
即使是未开票收入,企业也应当留存能证明该项收入真实性的相关凭证,比如销售合同、收款记录、物流单据等。万一后续税务机关进行核查,这些凭证能够有力证明企业申报未开票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未开票收入虽然没有开具发票,但同样是企业应税收入的一部分,要依据相关税收法规,准确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留存好相关凭证,这样才能合规地完成营业税的申报工作,避免税务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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