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财务活动中,可能会遇到现金短缺的情况,这时候该如何正确记录呢?
当发现现金短缺时,首先要做的是及时进行清查盘点,确定短缺的具体金额。相关工作人员需认真核对账目与实际现金数额,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在记账方面,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来核算。比如,发现现金短缺100元,先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100元,贷记“库存现金”100元。这一步骤清晰地反映出了现金出现短缺的状况以及短缺的金额已从库存现金中暂时转出等待进一步处理。
之后,要查明现金短缺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工作人员失误,如收款时少收等情况,经批准后,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责任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假设责任人赔偿50元,就按此分录记账。
要是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后,一般作为管理费用处理。此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将剩余短缺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完成整个记账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面对现金短缺情况,要规范清查盘点流程,准确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进行记账处理,依据不同情况合理完成后续账务调整,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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