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存货需要处置的情况,比如产品积压、原材料剩余等,而处置这些存货所获得的收入该如何准确记帐呢?这是许多企业财务人员需要清楚掌握的重要内容。
存货处置的常见方式及对应的收入确认
存货处置常见的方式有销售、报废后变卖残料等。如果是正常销售存货,当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就要确认收入。一般来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点:一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是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是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是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是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当通过销售方式处置存货时,按照销售价款确认存货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若是企业的主营存货销售业务)或者“其他业务收入”(若存货销售并非主营业务),同时按照规定要计算并结转相应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而如果是报废存货后变卖残料取得收入,这种情况下,残料收入一般冲减存货处置时计入的相关成本费用科目,比如存货报废时已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取得残料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不同计价方法下存货处置收入记帐的影响
企业对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多种,比如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不同的计价方法会影响到存货的成本,进而也会对存货处置收入记帐产生一定影响。
以加权平均法为例,在这种计价方法下,存货的单位成本是根据期初存货成本和本期购入存货成本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的。当处置存货时,按照加权平均后的单位成本结转存货成本,那么存货处置收入与成本之间的差额就会相应确定,以此来准确核算处置业务的利润情况。
若是采用先进先出法,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在处置存货时,就需要按照最先购入存货的成本来结转,这也会影响到最终存货处置收入与成本配比后核算出的利润结果。
相关税务处理在记帐中的体现
存货处置收入涉及到税务方面的处理,主要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在增值税方面,如前面提到的,销售存货要按照规定计算并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符合简易计税条件的存货处置业务,可能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这时候记帐也要按照相应的简易计税规定来进行,比如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存货处置收入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参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要准确核算存货处置收入以及与之对应的成本等,确保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准确性。
存货处置收入的记帐需要根据存货处置的具体方式、采用的计价方法以及相关税务处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准确地在财务帐目中进行反映,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有助于企业合理进行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