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少老师会通过授课获取课酬,而这部分收入是需要依法纳税的。那么老师的课酬税究竟是如何计算的呢?这是很多老师以及相关机构都颇为关注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一说。
老师的课酬通常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范畴。劳务报酬所得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首先要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对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比如一位老师单次课酬为3000元,因为3000元小于4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800=2200元。若另一位老师单次课酬为5000元,由于5000元大于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则为5000×(1-20%)=4000元。
在确定了应纳税所得额后,就可以按照对应的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了。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不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这里所谓的“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还是以上面的例子来说,如果那位应纳税所得额为2200元的老师,其应纳税额就是2200×20%=440元。而对于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元的老师,应纳税额就是4000×20%=800元。
假设还有一位老师单次课酬非常高,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达到了60000元。其中20000元部分按20%税率纳税,税额为20000×20%=4000元;20000元至50000元的这30000元部分,要加征五成,也就是这部分实际税率变为30%,税额为30000×30%=9000元;超过50000元的这10000元部分,加征十成,实际税率变为40%,税额为10000×40%=4000元。那么这位老师总的应纳税额就是4000+9000+4000=17000元。
老师的课酬税计算要先确定课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然后根据收入金额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按照相应税率及加成征收规定来准确计算应纳税额。了解这些计算方法,有助于老师们合理规划收入以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