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发展进程中,不少地方存在拆迁情况,对于拆迁户来说获得了一笔拆迁收入,可这拆迁收入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一说。
明确拆迁收入的性质
拆迁收入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拆迁补偿,另一种是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如果是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是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评估后给予的相应货币补偿。若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就是针对土地使用权益丧失给予的经济补偿。明确其性质很重要,这关系到后续做账的科目选择等。
房屋拆迁补偿的账务处理
当收到房屋拆迁补偿款时,若被拆迁的房屋在企业账面上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首先要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结转。比如,房屋原值100万元,已累计折旧30万元,那其账面价值就是70万元。此时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清理70万元,累计折旧30万元;贷:固定资产100万元。然后收到拆迁补偿款假设为120万元,就再做一笔分录:借:银行存款120万元;贷:固定资产清理70万元,营业外收入50万元。因为拆迁补偿款超出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部分,是作为企业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的。
土地使用权补偿的账务处理
对于土地使用权补偿,若企业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且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当收到土地使用权的拆迁补偿款时,应将其冲减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例如,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80万元,收到补偿款100万元。先做分录:借:银行存款100万元;贷:无形资产80万元,营业外收入20万元。也就是补偿款超出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若补偿款小于账面价值,则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拆迁收入的做账要根据其具体性质,按照相应的会计准则准确进行账务处理,无论是房屋拆迁补偿还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都要清晰明了地反映在账务上,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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